“2015年2月11日,李勇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个消息一出,很快在整个榕江县城传开了。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风华正茂的县扶贫办主任,何以走上违纪违法之路呢?
成绩面前他忘记初心
李勇,1967年12月出生于榕江县林业局一个干部家庭,1985年中专毕业后,被安排到忠诚镇林业站工作,从林管员干起,通过几年的努力,慢慢成为林业站业务骨干,从技术员、副站长、站长,然后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领导岗位,在工作中先后获得了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2年调任榕江县扶贫办主任,这是组织对他这些年工作成绩的肯定。
上任扶贫办主任后,李勇工作更加忙碌,在外,忙协调项目,在榕城,忙跑项目基地察看工作。应该说这是一个锻炼才干和施展才华的好机会,但是随着工作业绩的显现,他开始飘飘然起来。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自己从一名普通的职工逐步走上了领导岗位,特别是自己当上一把手后,就出现了一个错误的认识,觉得自己是一把手了,只要掌握宏观的就行了,不断放松了学习,同时贪图享乐的思想就出来了”。
金钱面前他忘乎所以
2008年的一天,栽麻乡大利村实施灶改项目时,王某某为了感谢时任栽麻乡乡长的李勇,来到了李勇办公室送其人民币1万元;2013年农历12月的一天,潘某某为了感谢李勇在橘橙产业扶贫开发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帮助,送给李勇人民币5万元;2014年3月,潘某某又来到李勇办公室,送给李勇20万元…就这样,面对一次次的“诱惑”,他忘乎所以,来者不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2008年至2014年6年间,李勇为王某某、潘某某等人承揽工程和非法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人民币49.5万元。正如他在自己的忏悔书中写道“自己随着职务的升高,权力的增大,贪图享乐的思想也逐步萌生,后来发展到在项目上收受他人好处费都认为是应该的”。
项目面前他自作聪明
2014年,在实施榕江县自有资金安排项目中,潘某某负责实施示范基地项目只有198亩,为了提交验收,李勇以给予其他村民扶贫补贴为由,将别人种植的50亩葛根也纳入潘某某的示范基地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帮助该公司套取项目资金16万元。同年,李勇又在潘某某负责经营的示范基地上,利用项目建设和验收的时间差,分两次重复申报进行验收,帮助潘某某套取项目资金48万元。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2014年的一次审计中,这些问题“露馅”了。
高墙面前他断肠悔恨
古语曰:“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李勇正是“不知止”毁掉了他的一生。回首李勇的人生历程,从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成长为单位领导,是组织培养和个人不懈奋斗的结果。然而在走向成功的时候,却在权力面前迷失了自我,走上了一条贪腐之路,面对即将走进铁网高墙,他留下年迈的母亲不能侍奉,留下相濡以沫的妻子独挑生活重担……李勇就这样自编自演了一幕人生悲剧。
身陷囹圄,才知自由的珍贵;关进牢房,方晓做人的尊严。李勇在自己的忏悔书这样写道:“现在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悔之晚矣!我愧对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愧对关心帮助我的领导和同仁,愧对我70多岁的老母亲时刻对我的叮嘱!”
(黔东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