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郊区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中从事公共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去年以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严肃查办发生在拆迁补偿、惠农资金补贴、土地征用等民生领域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村干部“组合权”危害大
青浦区青西地区经济欠发达,但一些村的公务招待费用却不少,个别村干部不仅公务接待费用记账消费,就连平时请亲戚朋友吃饭也签字挂账。2012年,某村招待费超支15万元。为了填补个人在饭店的吃喝账目,村书记、主任、会计三人商议,从鱼塘复耕补贴赔偿款中支出8.1万元、从某企业应付款中支出6.9万元填补吃喝窟窿。村主任负责伪造支付凭证、村支书签字核准、村会计支付现金。三人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贪污15万元。
练塘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村主任钱某受镇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履行对该村水稻种植面积的核查职责。2010年至2012年,两人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经核查即签字同意该村某稻米专业合作社三年间的水稻种植面积申报,致使该合作社三年间虚报水稻种植面积近900亩,骗取财政水稻种植补贴60余万元。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城市轨道或大型项目入驻,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可供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多。他们互相勾结或与外人勾结,腐败的机会也随之剧增。该院2014年查处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有12件系村干部犯罪案件,其中共同犯罪8件,占66%。
财政补贴成了“唐僧肉”
近年来,惠民政策专项补贴急剧增长,不同层级的政府补贴、不同种类的补贴都需要经过村干部落实到村民身上,一些村干部借机谋利发“补贴财”的现象也频频发生。
青浦希望职业培训学校是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对区内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急需就业的学员进行培训。该校校长张某于2011年9月私下注册成立了上海帕欧投资公司。随后,帕欧公司开办了慧天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惠天学校”)。慧天学校一没校舍,二没师资,三没教学设备,说白了,就是一所空壳学校。2011年底,某街道社保主任顾某找到张某,希望帮忙解决该街道的培训指标。于是,张某将到希望学校报名的学员共179人计入某街道的培训人员申报。2012年初,顾某将培训补贴款10.74万元支付给慧天学校。张某借培训一项非法获利32万元。
2009年上半年,根据政企分离的政策要求,各区县将农机零配件销售业务从农机站剥离。青浦区农机站站长王某擅自决定由其个人为股东,在农机站成立通阳公司作为本区负责零配件销售网点的公司。2009年8月,通阳公司注册成立后,王某指定农机站财务人员兼任通阳公司财务,并将部分销售农机的业务归通阳公司经营,共赚取财政补贴差价36万元。2013年4月,王某又以个人名义成立上海厚缘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将农机服务费42万元由该公司收取后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普惠型的种粮补贴或特殊人群补贴,群众基本能拿到;专项补贴等资金,到群众身上是“毛毛雨”还是“足额发放”,主要看村干部如何操作。目前,操作不规范是此类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为此,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审核,变“材料审核”“纸上签字”为进村入户、实地核查,并对项目的落实进行跟踪抽查,以确保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经济开发区“一支笔”作祟
某镇政府参股出资成立集体企业经济开发公司,徐某担任总经理,负责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2003年6月,徐某和杨某商议,以杨某名义注册上海展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卉公司”),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取得了33亩集体土地使用权。
2006年,浙江老板沈某申请在该开发区批租土地,徐某即将展卉公司的33亩土地以每亩13万元的价格转租给沈某,其中低于市场价每亩5万元的差价作为徐某投资50%的暗股。二人约定,沈某在该地块上建成5幢标准厂房出租,待投资本钱回笼后,与徐某按五五分成收益。2012年年底,徐某将“暗股”转至女儿名下。
青浦区检察院在对某镇国有土地进行排查时,发现徐某的女儿居然占了一块土地50%的股份。通过进一步调查,该案浮出水面。徐某利用手中招商引资的权力,一个人决定以低于市场价出让土地,从而取得该块集体土地使用权50%的股份,价值160余万元。去年11月4日,徐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该院分析认为,一些镇村成立的经济开发区公司“一把手”在资金决策、设立公司等重大事项中一个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
针对城市近郊农村“小官大贪”的情况,该院开展了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下基层活动,比如廉政文化进党校,在各街镇、机关单位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发放廉政宣传资料等,以着力提高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治意识,遏制此类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