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十余年信念松动
——山西落马官员王有明忏悔录
忏悔人:王有明原职务:山西省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触犯罪名:受贿罪犯罪事实:王有明在任职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分管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工程建设、人事任用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2900余万元人民币、10万元美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大错已经铸成,痛定思痛,万分追悔,痛心疾首。我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培养几十年的领导干部,未能在廉洁自律方面经受住考验,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犯下了严重罪行。回想起来真是愧对组织、愧对领导,也给自己的家庭造成了伤害。
回想担任局长这9年,是我一生中最有成效的9年,更是我从辉煌走向毁灭的9年。这9年彻底葬送了我的一生,严重伤害了自己的家人,也连累了许多人。真是痛心疾首、万分悲痛。
我的思想滑坡和理想信念出现一些动摇,开始于担任土地局副局长的后期。在副处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年龄已经快50岁了,眼看没有什么大的希望了。思想上开始消极,以前多年坚持的理想信念开始松动。
在丰富多彩、眼花缭乱的社会现象面前,我失去了辨别能力、判断能力,在前呼后拥、荣誉喝彩声中渐渐昏头涨脑,迷失方向,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在国土局长的岗位上该怎么把握自己。虽然在会上还是振振有词地高谈阔论,但在实际行动上渐渐与党的宗旨越来越远了。
在国土局长这个岗位上,我没能按照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去做,而是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一种以权谋私的筹码,当成个人发财的工具。更为可悲的是,我把荣誉当成了搞腐败的保护色,在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绩和荣誉后,我变得飘飘然起来,忘记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最终忘乎所以,胆大妄为,无所顾忌。
60岁退休后,该是要好好地总结人生,过幸福温馨家庭生活的时候,我却成了阶下囚、监狱里的人。我想用受贿来营造晚年的幸福生活,现在实践证明,我不但没有得到幸福生活,等待我的是冰冷的铁窗生活。
我所犯错误的另一个根源是自己长期存在的侥幸心理。警示教育的案例一个又一个,可就是觉得那是他们不会工作、不会“捞”才出了事。在台上的时候心里想,我工作这么出色,各级领导都支持我的工作,谁会去告?谁会来查?退休后,心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没事。事实证明,到头来我还是没能躲过这一劫。
我爱人一直身体不好,两个儿女都未成家,在这个时候我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可以想像我给他们带来的灾难、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每想到此,我都觉得心如刀绞。我以为积累的钱财越多就越幸福,而事实却恰恰相反。
我希望用我的惨痛教训教育我的子女,如果能用我的牢狱之难换来他们一生的平安,也算有一分值得吧。(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