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余江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党内问责力度摆上重要位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近日,余江县纪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1.张公桥水稻原种场原党总支书记艾跃进因责任范围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张公桥水稻原种场违规向场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14.49万余元。艾跃进作为党总支书记,除个人违纪外,还存在管党治党不严不力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艾跃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取消副科级待遇;其他涉案人员一并受到严肃处理。上述违纪所得被收缴。
2.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陈合昌等因责任范围内教师“吃空饷”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陈合昌作为挂点分管领导,对中童镇中心小学教师“吃空响”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陈合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中童镇官塘小学校长万火文、九都小学校长朱吉样、程毛小学校长邹国光对责任范围内教师“吃空饷”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经中童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万火文、朱吉样、邹国光党内警告处分。“吃空饷”涉案人员一并受到严肃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压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纪律审查中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