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原副主任刘增荣贪污等问题。刘增荣在担任昌水公司施工八处处长、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副主任期间,多次虚开工程款发票,共骗取公共财物价值人民币706万余元。2015年4月,昌平区水务局给予刘增荣开除处分,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2.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社保所原所长张智勇贪污、挪用公款问题。张智勇于2006年至2011年间,伙同他人骗取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262.31万元。2015年7月,经东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智勇开除党籍处分。经北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智勇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3.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赵立明贪污问题。赵立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领取西田各庄水务站拨付的补助资金人民币27万元后,未交付村集体组织,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3月,经密云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立明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