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畜牧水产局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发红包,这样的领导就该被问责。”
7月24日,记者在湖南省隆回县采访发现,当地党员干部对前不久曝光的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印象深刻。
经调查,2015年初,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叔钧在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时健汇报2014年度有关财务工作时,提到春节后上班是否发放红包(“开门红”)的问题。肖时健提出将此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2月5日,在该局召开的党组会议上,陈叔钧提出,春节后一上班给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发一个600元红包。对此,肖时健、纪检组长向旭芳与其他班子成员均表示同意。2月25日一上班,肖时健就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向56名干部职工每人发放一个600元红包,共计金额33600元。
“开门红”派发出去了,却把相关纪律要求抛在脑后。3月份,在隆回县组织开展的纠正“四风”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中,县畜牧水产局违规发放红包的问题被举报。3月31日,县纪委常委会了解这一问题线索后,决定进行纪律审查。
经查实,县畜牧水产局春节违规发放红包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肖时健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财务工作的陈叔钧没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向旭芳对出现的违规问题不制止,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4月16日,隆回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肖时健、陈叔钧和向旭芳党内警告处分。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将每人所得红包金额在薪酬中扣除。并且,举一反三进行认真整改,在县畜牧水产系统半年内开展了两次作风建设巡查。截至目前,已通报批评了三阁司镇和石门乡动物防疫站存在两人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七江镇和金石桥镇动物防疫站站长进行了诫勉谈话。